第35章 方案细节(第1/2页)
研讨会结束后的三天,林凡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打磨试点方案。
刘建军的要求很明确:“方案要细到每个环节谁负责、什么时候完成、交付什么成果。不能有大话空话,要可操作、可检查、可问责。”
林凡从最基础的开始:信息共享平台。他先调研了厅里现有的几个系统——建设处有项目管理平台,财务处有预算系统,规划处有gis数据库,各千各的,数据不互通,格式不统一。
他列了个表格,对比各系统的数据字段。发现同一个“项目投资额”,建设处记录的是“合同金额”,财务处记录的是“实际拨付”,规划处记录的是“规划投资”。名称不同,口径不同,统计时点不同。
这还只是开始。更麻烦的是业务流程。他画了个流程图,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,梳理出三十七个关键节点,涉及八个处室的二十一项审批。有些审批是串联的,必须一个完了才能开始下一个;有些理论上可以并联,但因为责任划分不清,实际上还是串联。
比如环境影响评价,按规定可以和土地预审同步进行,但因为两个审批分属不同处室,经办人互相推诿,往往变成一个批了才给另一个报材料。
林凡把这些痛点一个个标出来,红笔圈出那些可以优化的环节。每圈一个,他都要问自己:这个环节能省吗?省了会出问题吗?如果不能省,能简化吗?简化到什么程度?
周二下午,他带着初步的流程图去找李想。
财务处的办公室堆满了凭证和报表,李想正在核对一张复杂的预算表。看见林凡,他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:“林主任,你那个方案……有点意思。”
“李老师看看,财务环节这样设计行不行。”林凡把流程图铺开。
李想看得很仔细,手指顺着审批链条移动,在几个节点上停住:“这里,概算审核和预算审核能不能合并?现在建设处先报概算我们审,再报预算我们再审,很多内容是重复的。”
“可以合并,但需要明确合并后的审核标准。”林凡记下来,“您觉得标准怎么定?”
“分两块。”李想说得很清晰,“一块是合规性,看程序、看依据、看政策;一块是合理性,看单价、看数量、看必要性。合规一次性审清,合理性可以分阶段审。”
“分阶段?”
“对。比如项目启动时审总体合理性,施工过程中审变更合理性,完工后审最终合理性。这样既控制风险,又不影响进度。”
这个思路很实用。林凡记下:“那审核时限呢?现在一个预算审核平均要十五个工作日。”
“如果材料齐全、标准明确,五个工作日应该够。”李想说,“但前提是建设处报的材料要规范,不能老让我们去猜、去问。”
“所以需要标准前置。”
“对。最好有个标准清单,什么项目需要什么材料,清清楚楚。建设处按清单准备,我们按清单审核,大家都省事。”
从财务处出来,林凡又去了规划处。陈工正在电脑上修改一张规划图,看见他,直接把屏幕转过来:“林主任你看,这是建设处刚报的方案调整,红线往东移了五十米。五十米!你知道这五十米涉及什么吗?”
林凡凑过去看。规划图上密密麻麻的图层:基本农田、生态红线、文物保护区、水源地……
“涉及三亩基本农田,一段生态廊道,还有一处疑似古遗址。”陈工说得很严肃,“他们报调整方案时提了吗?没有!就写了个‘因施工需要微调’。这能叫微调吗?”
“所以需要变更联动机制。”林凡说,“方案调整必须各部门联合评估影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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